廣州:每個社區至少設一處養老服務機構
時間:2021-02-26 17:04:00 閱讀:3094 整理:廣州市場調查公司
大洋網訊 近日,經廣州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廣州市支持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和使用管理十條措施》,在此前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公建配套的基礎上,從規劃、建設、驗收、移交和使用管理等全過程、全鏈條對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進行再強化。
《措施》提出,全市每個街道、鎮設置街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頤康中心)不少于1處,每處建筑面積3000~4900平方米,統籌街道(鎮)級老年人福利院、老年人服務中心功能,提供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統籌調配資源、康復保健、助餐配餐、人員培訓等綜合養老服務。每個社區、行政村設置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村居頤康服務站)不少于1處,每處建筑面積400~900平方米,統籌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星光老年之家功能,提供日間照料、上門服務、助餐配餐等養老服務,有條件的可增加全托、臨托(喘息服務)等照護服務。
對舊城區和已建住宅區暫不具備建設條件的,街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頤康中心)每處建筑面積一般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村居頤康服務站)每處建筑面積一般不低于200平方米,今后逐步補齊。
值得關注的是,《措施》提出,舊城區和已建住宅區難以安排獨立用地的,可通過對既有建筑的改建、擴建滿足養老服務設施的空間需求。利用既有房屋舉辦養老服務機構設施不變更房屋權屬登記中房屋用途,不增加建筑面積、建筑總高度、建筑層數,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和建筑結構的,無需申領規劃許可。利用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下的獨棟建筑或者建筑物內的部分樓層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在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前提下,不需要出具近期動遷計劃說明、臨時改變建筑使用功能說明、環評審批文件或備案回執。
《措施》明確,每個舊村全面改造項目應安排社區養老服務機構(村居頤康服務站)不少于1處;多個更新項目統籌連片改造的,應安排街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頤康中心)不少于1處。
《措施》提出,居住用地獨立設置的配套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應在規劃地塊建設總量(不含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面積)建設完成50%前建設完畢,并取得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其中,街鎮綜合養老服務中心應列為居住區規劃建設時序的首批建設項目,先于住宅首期工程或者與其同時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在住宅首期工程預售前先行申請并通過規劃條件核實。
(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蘇贊 通訊員廖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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