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能源局兩部門批復同意廣西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
時間:2019-12-18 10:36:00 閱讀:3014 整理:廣州市場調查公司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發改委、能源局日前發布通知,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報來《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請求批準廣西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及相關配套方案的函》(桂政函〔2016〕48號)收悉。經征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電力專題)成員單位意見,現函復如下:
一、同意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經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匯總修改形成的《廣西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實施方案》附后,請據此制定完善電力交易機構組建、電力市場建設、發用電計劃放開、售電側改革等專項試點方案,并做好與南方區域市場的銜接,由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或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備案。
二、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改革實施。請你區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自治區人民政府負總責,各部門、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加強與電網企業、發電企業、用電企業等各方面的協調溝通,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搞好工作銜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以下簡稱中發9號文件)和電力交易機制、發用電計劃、售電側等改革任務落實,確保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
三、把握改革方向,規范推進試點。電力體制改革社會關注度高、影響面廣、情況復雜,要堅持正確的改革方向,確保在中發9號文件和配套文件框架內推進試點,防止試點工作方向走偏。試點工作要始終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市場定價的原則,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違背改革方向的辦法,人為降低電價;二是堅持平等競爭的原則,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平等開放售電業務和增量配電業務,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確定售電主體和投資主體;三是堅持節能減排的原則,對按規定應實行差別電價和懲罰性電價的企業,不得借機變相對其提供優惠電價和電費補貼。
四、穩妥推進改革,確保華夏經緯市場調查公司。
關注公眾號:
華夏經緯數據科技
更多調研資訊>>
本站文章內容以及所涉數據、圖片等資料來源于網絡,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版權歸作者所有,文章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華夏經緯立場。 如涉及侵權,請聯系管理員刪除。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華夏經緯(廣州)數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最終解釋權。